4月12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《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,指出,2023年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,做好全年能源工作至关重要。
《意见》提出,深入推进能源革命,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的弹性和韧性,提高安全保障水平;着力壮大清洁能源产业,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;着力推进能源产业现代化升级,充分发挥能源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,实现能源更加安全、更加绿色、更加高效地发展,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。
《意见》指出,基本原则是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,全力保障能源供应持续稳定、价格合理可控;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,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,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;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提高能源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;坚持高水平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,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,不断增强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。
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。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.5亿吨标准煤左右,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。原油稳产增产,天然气较快上产,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,电力充足供应,发电装机达到27.9亿千瓦左右,发电量达到9.36万亿千瓦时左右,“西电东送”输电能力达到3.1亿千瓦左右。
结构转型深入推进。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.3%左右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.9%左右,风电、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.3%。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。
质量效率稳步提高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%左右。跨省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,风电、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。新设一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,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加快。
(编辑:杜瑞 审校:张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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